市政务服务中心充分体现服务功能
36个部门单位窗口调整到位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张沛然) 近日,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召开中心窗口及后台办公用房调整会议,印发《中心窗口及后台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决定适当调整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窗口设置,此次调整涉及交通局、房管中心等在内的36个部门单位窗口。
根据《方案》要求,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按时全部进驻,该给窗口授权的必须授权到位。按“常设”、“综合”两种类型设置窗口。常设窗口的部门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选派工作人员常驻政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综合窗口部门按轮值表派固定的工作人员到窗口受理、办理业务。
“凡需调整到预留窗口,要在这周内调整到位,并腾空中心收回的窗口和办公用房。凡由于布局、楼层变化需调整的,要做好与腾空单位的衔接,尽快配齐配全设备、设施等。”会上,管理办主任董国辉称,凡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确认、认定、验收等,都须进驻中心;市委、市政府、市编办公布的审批服务目录抓紧进驻到位,决不能出现窗口之外受理、搞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的问题;严格窗口授权到位,部门审批事项须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责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审批决策权向窗口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此外,为推进事项进驻和窗口调整工作落到实处,将严格责任追究,对极个别不服从安排,不按要求进驻的,坚决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移交市纪委处理。
据悉,按照时间安排,3月28日,常设窗口部门按照窗口调整方案调整,3月30日各窗口单位调整到位。综合窗口从4月1日起,按照轮值表轮值。各分中心从4月份起,每月底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报送业务受理情况。调整后,政务中心一楼主要体现便民服务功能,二楼主要体现企业服务功能,三楼主要体现建设项目服务功能。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