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村村民产生矛盾,竟持铁锤强行破门袭击其家人
巨野一精神病人报复犯罪获刑罚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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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3月31日讯(通讯员 周广伟) 精神病人李某印与同村村民李某雨产生矛盾,竟持铁锤疯狂报复其母亲。日前,巨野县人民法院以李某印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2926.94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18日,李某印与同村村民李某雨发生矛盾。当晚20时许,李某印携带铁锤子至李某雨住处,意欲报复。因李某雨之母孙某不给其开门,李某印便用铁锤砸开院门,强行进入被害人家中,遂即持铁锤猛击孙某头部、面部,致昏迷后仍然连续击打数次,认为孙某已经死亡才离开现场。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印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李某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且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李某印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系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本案中应负刑事责任,但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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