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前妻轿车,还把车藏了起来
一男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一年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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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立新 迟玉燕) 一对夫妻经法院判决离婚后,男方原本应将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轿车一辆归还给女方,但拒不归还。在女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民事判决后,男方仍公然抗拒法院执行,藐视司法权威,最终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赵莉与肖强(均系化名)因感情不和,起诉到岚山区法院,分割家庭财产。法院经审理后,于2013年11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两人离婚,另判决:轿车一辆系赵莉婚前个人财产,归赵莉所有。
  民事判决生效后,肖强一直占有轿车,拒不归还给赵莉。同年5月13日,赵莉向岚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法院立案执行。5月28日,法院执行人员在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一楼区西侧发现涉案轿车,并电话通知肖强到场配合执行该车,谁知肖强竟谎称在外地。法院执行人员遂联系拖车人员到现场。谁知在准备进行拖车作业时,肖强又突然出现在现场,还将其80多岁的爷爷扶到轿车前面,宣称若是法院扣车就让其爷爷死在轿车前面,强行阻拦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导致执行未果。现场多名证人和视频录像资料,均证实了肖强公然抗拒执行的过程。后来,肖强又将轿车开至江苏省赣榆县其亲戚家中藏匿。
  2014年7月9日,公安机关对肖强立案侦查,并将肖强传唤到案。肖强到案后辩称其没有履行民事判决,是因赵莉也没有履行民事判决,还谎称他没有出面阻拦法院执行人员,不知道轿车在什么地方。
  今年1月,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肖强亲属协助将被执行轿车交由法院执行,可酌情对肖强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肖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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