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标准”测教育质量
今年试点,2017年实施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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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2日讯(记者 王光营 实习生 单文怡 蒋明君) 2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将对我省中小学的教育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内容共分为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艺术素养、校长课程领导力、学生负担、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班额标准化、家庭教育十个标准。
  在评价方式上,注重发挥第三方评价的作用,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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