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亡男孩来自河北家长曾签“免责字条”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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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王建伟
实习生 李艳艳     
  15岁河北男孩来济培训却意外坠亡。2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教育部门再次来到事发的培训班,调查整改情况。“昨天我们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他们停止教学活动,让孩子们都返回原籍,今天他们都执行了。”槐荫区成教办的工作人员称。
  下午3时左右,记者来到事发培训班时,铁门已经紧锁。“培训班里总共11个孩子,都来自河北怀来县,都是初中生,来这儿培训文化课。听培训班的老师说,最早他只是给亲戚带孩子,可能附近的人觉得教得不错,就主动送过来了。”匡山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说。
  民警介绍,“刚开始我们觉得这个男孩死得蹊跷,怀疑是否存在体罚,但问了几个孩子,他们都否认了这一点,而且,在坠楼男孩的日记里,也都写着老师和同学们对他挺好,给他盛饭,铺被子,很照顾他。”
  “1日下午四点多,孩子的家长赶到医院,连夜拉着孩子的尸体就走了。”民警介绍,家长并未与培训班负责人发生激烈冲突,“对于孩子的死因,家长也没有异议,法医进行了现场勘查,窗台上有很多踩踏的脚印,也有目击者说看见孩子站在窗台上想往下爬,不小心掉了下去,可以排除他杀的可能。”
  “这个孩子是3月30日送来的,老师可能觉得孩子不好管,不愿意收。31日,家长跟培训班的负责人签了一个字条,大意是自愿把孩子放在这儿,如果孩子出事和老师无关,培训班这才收下。”民警介绍。
  如今,“免责字条”是否还有效?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认为,“这个孩子才15岁,是未成年人,签订协议意味着父母想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但父母没权利放弃,而培训机构作为管理方也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安全。因此,这个协议本身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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