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这次真“过”了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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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刚         

  网上购物大行其道之后,催生了“剁手党”这个名词,现在的戴琳,想必也正在无限悔恨之中——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不合时宜地伸了那根指头。戴琳作为职业球员、公众人物,确实不应该在公开场合做出不文明的手势和举动,但将他此次行为,等同其他“中指门”,足协纪律委员会未免有点“过”了。
  近些年来,中国足协为了维护提升足球的社会形象,对赛风赛纪“高标准严要求”,这是一件好事,深得大家拥护。原来球员在场上“竖中指”,经常会被中国裁判有意无意间忽略,现在这一行为已经被纳入“严打”范畴。为了树立权威,足协甚至用了“重典”,只要被镜头捕捉到的不文明行为,即便逃过了当值裁判的眼睛,也会被追加处罚。2014赛季,广州恒大外援雷内,被栽在了“镜头”上。但戴琳的行为,毕竟与雷内等人有质的区别。
  为什么“竖中指”会被处罚?因为这是一个“侮辱性手势”,既然如此,便应该有明确的“主体”,即“谁”侮辱了“谁”。过去那些受罚的球员,有的解释为“无意”,有人说“不是针对裁判或对手”,还有的说“伸了不止一根手指头”,这一切在证据面前,都是苍白无力。这一次,戴琳伸手指,证据确凿,但他针对的人,指向也非常明确,所有看到图片的人,都应该有准确的判断,即“这家伙确实是在跟队友开玩笑”。换句话说,戴琳做了一个不应该的手势,但确实不是想去侮辱谁,绝对没有主观恶意。戴琳即便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也不应该是四轮。对于有明显区别的“竖中指”行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在处罚时却是“一视同仁”,且不说是不是针对特定的俱乐部、特定的球员,起码给人的印象就是处理手法过于简单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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