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专项整治违法广告车扰民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2日讯(记者 张帅) 随着清明假期的临近,长清各大商家纷纷进行宣传造势,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各路广告车又开始肆无忌惮地驶上街头。广告车带来的噪音污染及交通拥堵,给市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同时也存在交通隐患。
为净化交通环境,消除扰民的广告噪音,近期长清交警大队对此进行了重点整治,在城区主要街道对喷涂、绘制、粘贴非法广告及妨碍交通安全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3月29日下午,针对城区内广告车带来的噪音污染,妨碍道路行车安全,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城区主要街道对相关车辆进行查处,其间查获一例违法广告车,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罚款100元,并将车体广告牌予以拆解。
据记者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悉,为提升城区环境,治理广告车违法乱象,今后长清交警大队会持续对广告车进行查处,依法作出处罚,责令驾驶员或负责人将车体上的广告标识和大喇叭等扰民设施拆除,并向做广告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讲明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消除广告车的存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