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女友打群架两男子聚众斗殴获刑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4月2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沈利平) 男子结识一位已有男友的女孩,为追求女孩不断联系,女孩男友发现后,与男子发生争执,约打群架,并导致外来参与打架的一人重伤,结果两男子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判刑。
王甲(化名)是泰城某工厂职工,2014年9月,王甲参加朋友婚礼,发现一个长相秀美、身材高挑的女孩,便主动上去搭讪,二人聊得投机并互留联系方式。王甲每天有空就给女孩打电话,还约其出来吃饭,刚开始女孩以为是朋友欣然赴约,后来发现王甲可能误会了,便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但王甲认为,两人没有结婚,还是有机会,加大爱情攻势。
一次,女孩男朋友李乙(化名)发现女孩不停挂断电话,很反常,经追问,女孩才把实情说出来。李乙听后气愤不已,当王甲再次打电话时李乙接了起来,双方放话:“见面谈”。
放下电话,王甲带着四个朋友,李乙带着五个朋友,约好在时代大街见面。两伙人一见面,便开始拳打脚踢,不到两分钟,不知谁喊了一句警察来了,两伙人马上停手准备各自散去。王甲见自己没占到便宜,于是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了离他最近的一个小伙的胸部。李乙等人见状赶紧将受伤的小伙送往医院。
经过鉴定,小伙的伤构成重伤。泰山区检察院以王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乙构成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日前,王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李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