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公租房进行实物配租
156户困难家庭将能住上新房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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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2日讯(记者 张冬梅 实习生 李新会 通讯员 马平) 2日,滕州市2015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实物配租,此次配租对象为2014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据了解,第四季度共受理224户居民家庭的保障申请,经申请人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镇)和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住房办三级审核,共176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条件,其中,重点优抚对象、肢体视力残疾、70岁以上老人优先组家庭28户,普通组家庭148户,其余48户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另有上季度审核合格转入本季度配租1户,共有177户家庭符合配租条件。此次配租提供房源169套,其中金城花园三期43套,户型一室一厅;安康花园一期126套,户型一室一厅。以上审核情况和房源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有21户家庭自愿放弃本次配租,最终,2015年第一季度共有15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配租选房环节,提供房源156套。
  记者在现场看到,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按类分组、弱势优先、电脑排序、依序选房”的办法进行配租,即把本次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分为两组。一个是“优先组”,指残疾人(仅指肢体残疾和视力残疾)申请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和70岁以上老人的申请家庭;一个是“普通组”,除优先组以外的其他申请家庭。优先组首先配房,普通组其后配房。由电脑摇号排出选房顺序号。优先组和普通组申请家庭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证人员现场从申请家庭中随机选取1户家庭代表作为摇号代表,摇出选房顺序号,随机选取2户家庭代表作为摇号监督员监督摇号。参加选房已摇出顺序号的家庭因楼层或个人原因放弃住房的,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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