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市直学校项目管理
强化债务风险防控
2015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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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柴志军) 威海市通过合理确定项目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项目库管理,严控债务形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等方式,严格市直学校项目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 
  本着“量力而行、化零为整”的原则,每年7月底前,各学校编制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计划草案。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和现场勘察后,根据当年的预算安排情况、学校的收费情况以及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等,综合确定下年度的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并根据批复的项目计划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
  对批准的项目预算,筛选编制“年度市直学校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库”,实行项目库管理。市财政局对项目库的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投资控制评审,设备类项目必须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库里的项目具有唯一性,当年的项目原则上当年必须完成,当年未完工项目,不得列入下年度项目库,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不得超概(预)算、超范围施工(采购),更不得形成债务。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允许实施,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实施的,在保证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追加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化为新的债务。
  各学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合理编制项目计划草案,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好项目的招标、实施和验收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等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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