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集中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
对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餐饮单位将依法取缔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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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7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吕言亮) 为持续推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聊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集中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
  本次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包括宾馆、酒店、茶楼、餐厅、单位食堂及个体工商户等。
  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规范性排气烟道;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对于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的餐饮单位,将依法取缔。
  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需接受执法部门验收,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若达不到相关标准,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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