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还转移财产“消失”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4月7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张强) 夫妻离婚,一方将判予对方的汽车转至石某名下。法院判决石某归还,他却转移财产消失三年,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石某终被批捕,履行判决义务。 
  王某与赵某原为夫妻关系,后二人离婚,原登记在赵某名下的家用小型汽车,判归王某所有,但赵某擅自将该车变更登记在石某名下,车牌号也随之变更。王某遂要求石某返还车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石某返还车辆,石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但石某执迷不悟,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人员发现,石某已将查封的该车辆藏匿,其个人的财产亦全部转移,银行也查不到任何存款信息,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本人也离开住所,下落情况不明。执行人员在其原居住地及村委会公告栏内张贴执行通知,限期交出车辆,但石某继续隐匿行踪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底,法院在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文书专项行动后,认为石某具有履行能力,但隐匿行踪、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移送材料后,迅速立案,经过侦查将其抓获。刑拘期间,石某仍态度蛮横、拒不提供涉案车辆下落,公安机关依法将其移交检察机关批捕。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面前,石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终于低下了头,说出车辆存放地点。追回后,法院及时将涉案车辆归还申请执行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