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交警构建禁毒公路“防护网”
尚未发现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记录或毒驾违法行为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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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张泽文) 记者从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据统计,2014年11月中旬至2015年3月下旬,莱芜交警出动警力1761人次、警车593辆次,设立检查卡点24处,开展统一行动9次,排查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8人次,构建起禁毒公路“防护网”。其中,注销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3个,注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1个。目前,莱芜尚未发现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记录或毒驾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莱芜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五项整治”行动、“亮剑”行动、“春运”“双七”整治活动,积极参加百城禁毒会战,充分运用高清“视频天眼”巡逻、视频巡逻和65个路口“电子警察”等高科技手段,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线索,有效查缉携带运输毒品犯罪车辆和人员。
  与此同时,莱芜交警还充分依托颜庄、雪野交警执法站,会同禁毒支队共享有关情报信息,提高路面查缉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撒网”,加强娱乐场所周边、洗浴中心等重点部位路段的公开查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按照上级“逢嫌必检”的要求,5个大队在道路执勤执法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有精神萎靡、反应迟钝、神志不清等明显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证据表明涉嫌毒驾的,在8小时内对其进行阿片类和苯丙胺类毒品现场吸毒检测。
  另外,市车管所会同禁毒支队做好吸毒人员数据库的联网核查比对工作,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及时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重点路口设立24个“执勤巡逻点”,重点加大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的清查力度,发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会同禁毒部门及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建议对其加强监管或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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