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江湖经验”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康鹏

  电视上正在播放新闻: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几名小学生上前扶起老太太,没想到老太太一口咬定自己是被这几名小学生撞倒的,要求小学生的家长赔偿医药费。幸亏有多名目击证人向警方做证,老太太才未能敲诈得逞。上初二的儿子看完新闻后若有所思,总结出一句话:“以后遇到老太太摔倒还真不能去扶呢,被人赖上就坏了。”听年仅13岁的儿子说出这样“世故”的话,我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那么,是谁让儿子这么早就拥有了这些社会经验呢?我不由想起了儿子成长过程中的几件事。
  儿子上小学一年级时,学校门口有几家小商店,里面卖一些小食品,有很多是“三无”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可口味却很受孩子们欢迎,每天来买的孩子挺多。我和妻子虽多次教育儿子不要买这些小食品吃,可收效甚微。有一次工商部门在广场上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和免费检测活动,妻子带着儿子去了活动现场,让工商人员对他经常吃的几种小食品进行了检测。工商人员明确告诉儿子,这些都是垃圾食品,对身体有害,同时还认真记录下了出售这些食品的商店名称,说过几天会对这几家商店进行处罚。
  工商人员说的话还真比我们家长说的管用,儿子回来后就告诉他的小朋友关于垃圾食品的危害,劝小朋友以后不要购买,还说过几天工商部门会处罚卖垃圾食品的小商店。可几年时间过去了,学校门口的小商店仍然在卖垃圾食品,也没有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在这期间,儿子曾几次问我:“工商局的叔叔说好的,要去处罚卖垃圾食品的商店,不让他们再卖垃圾食品害人,怎么现在那里还卖呢?”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说:“可能是工商局的叔叔太忙了,还没来得及去处罚他们吧。”儿子对我的回答半信半疑,之后也不再问了。
  儿子上二年级时,用自己过年的压岁钱请我和妻子去吃汉堡包,没想到快餐店找给他的一张50元钞票竟是假钞,儿子便落下了“后遗症”:在购物时,总是煞有介事地查验一下对方找给的钱是不是假钞。我带孩子去吃过自助餐的一家烧烤店,后来被媒体曝光——店里的羊肉都是鸭肉冒充的,这家“黑心”店还把回收的剩菜卖给顾客,有关部门声称要对其进行查处,之后却不了了之。儿子由此得出结论:指望有关部门查处不法商家是不可能的,想吃到安全食品,还需要自己练就一双能鉴别真假的“火眼金睛”。
  儿子慢慢长大了,养成了每天阅读报纸、看电视新闻的习惯,由此学到了很多知识,也学到了很多社会经验,但同时他也知道了牛奶里可能会有三聚氰胺,油条里可能掺进了洗衣粉,街头小吃摊上可能使用的是地沟油,颜色过白的馒头很多是硫磺熏出来的,还知道了“官二代”、“富二代”、“我爸是李刚”等等。儿子俨然成了一位饱经沧桑的“老江湖”,我不知道该喜还是忧:孩子长大了,社会经验也丰富了,会保护自己提防坏人了,这是件好事;可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啊!
  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我们的未来,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杜绝这些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吧。只有这样,孩子们的“江湖经验”才能少些、再少些,才能拥有更多的原本属于他们那个年龄的童真,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有希望。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