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参保职工最高补助限额65万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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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对城镇参保职工大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城镇参保职工的补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支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5万元。
  据悉,2015年职工大病补助资金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划拨600万元,对城镇职工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4万元的,由城镇职工大病补助资金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助: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含最高支付限额)个人累计负担超过4万元的部分补助比例为70%;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65万元以下(含65万元)补助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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