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一治任性的豪车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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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子民

  近日,在北京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北沙滩段,一辆绿色兰博基尼和一辆红色法拉利发生交通事故。4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于某、唐某存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刑拘。(4月13日新华网)
  由飙车引发的车祸在全国也不罕见。然而,血的教训并没有制止住飙车族的疯狂,他们以寻求刺激为由,拿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开玩笑,恣意任为,可悲可叹。据媒体报道,北京飙车圈内绝大部分都是80后、90后,即便车辆被警方查了也不太害怕,“罚金微不足道”。飙车现象成了一种社会公害,害人害己。
  豪车因有钱而任性,任性因飙车而生祸,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治一治这种豪车的任性行为。
  为了最大程度地遏制马路飙车行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将飙车的行为以刑罚规制。具体而言,在公路上飙车多次、或者一次超速特别严重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的,即使是没有造成危害结果,也应当给予相应的刑罚;对于在公路上飙车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应当在交通肇事罪基础上加重处罚,或者规定为单独的罪名,加大处罚力度。只有得到立法的积极响应,依法惩戒与社会教育并举,才能从根本上遏止非法飙车行为,保障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而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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