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线标识不清致违章可删除
管理道路标线标识或引入社会管理机构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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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 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曹凤阳在面复代表时提出,可以引入社会管理机构,对道路标线、标识实行常态化管理。
  “城市道路标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市人大代表辛兆年认为,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道路标识数量不足、部分道路标识陈旧、变道提前量不够。
  对此,曹凤阳表示,济南的道路标线、标识目前存在几个客观情况:一是济南的空气质量影响到标线和标识的清晰度,“下了雨,道路的标线就非常清晰,标识也非常干净。时间长了,随着扬尘的污染,路面的标线黑乎乎的,影响到老百姓行车时的行为。”
  “二是道路建设和维护的主体非常多,在资金的保障上还有一定差距,达不到统一保障力度。”曹凤阳说。
  曹凤阳称,必须把标识的清晰度保持住,才能真正提高群众的守法行为。“有时候要对路口车道的设置重新进行改造,会造成群众不知道遵循哪条线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在抓拍的违法行为中,我们要给老百姓在诉求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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