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政府网上可查
53个市级部门共保留3309项行政权力事项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泰安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近日公布,53个市级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309项,市民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查询,今后,政府部门未在“权力清单”中的权力事项,将不能实施。
  3309项行政权力事项公开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泰安市近日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309项,其中,行政审批226项,行政处罚2120项,行政强制134项,行政征收48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100项,行政奖励34项,行政监督308项,其他行政权力299项,市直有关部门共有权力事项4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网页链接:http://218.59.205.35:8002/),各有关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在本部门、单位网站公布,据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已先行公布。 
  13日,记者打开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后,发现按照类别划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9类,按照部门划分,共有53个市级部门公布了所有的行政权力。以泰安市公安局为例,其拥有的行政权力项目名称全部排列在网页上,记者点开其中一个“盘问、继续盘问”项目的信息表,看到该权力的类别是行政强制,此外,信息表里还包含了权力项目编码、备注等内容。
权力公开防止“越线”
  “举个例子,如果当事人被相关政府部门采取了某项措施后,假设他认为该部门没有这样的权力,可以到权力清单里查询,如该部门确实没登记该项权力,那么做出的相关行政行为就是无效的。”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韩英表示,权力清单的最终目的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防止部门滥用权力。
  根据规定,清单公布后,市级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同时,各部门和单位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据了解,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予以调整。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力度。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