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内贼一个多月顺走7吨铅锭
作案20余次,铅锭全被低价销赃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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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宋麟 陈雷) 荣成某钢线公司员工邹某、孙某、殷某利用工作便利,自今年2月起,交叉结伙作案,先后20余次从公司盗窃铅锭7000余公斤,案值10万余元。赃物全被低价销赃至废品回收点。13日,邹某、孙某、殷某和废品回收点老板都被刑拘。
  12日21时许,荣成市公安局特巡警一大队接到线索,两形迹可疑的男子夜间租用货车装运铅锭,当晚正在市区北大街某院内装载货物,该批铅锭来源不明。
  当晚10时许,巡逻民警在北大街某院发现一辆白色货车刚过完磅,准备离开。民警上前控制住货车,发现后车厢内有3吨铅锭。随后,民警盘查院内的两辆轿车及两名车内人员。两车驾驶员邹某、孙某正是租车男子,两人承认铅锭系盗窃的。随后,案件移交至刑侦大队。 
  经查,邹某、孙某是荣成本地人,在荣成某钢线公司上班。两人供述,自年2月至今,邹某、孙某和同事殷某利用工作便利,交叉结伙作案盗窃公司铅锭。
  起初,三人利用下班离厂之际,采用“随身背”方式,“蚂蚁搬家”一次顺走两三块铅锭。后来,三人发现工厂管理有漏洞,就放开胆量,将大量铅锭装进麻袋,再用摩托车等工具带离厂区,隐藏厂外。攒到一定数量,三人就雇货车拉走赃物并销赃。短短两个月时间,三人交叉结伙作案20余次,盗窃铅锭7000多公斤,价值10余万元,铝锭全被低价销赃至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何某经营的废品回收点。
  13日清晨,殷某、何某被抓获归案。在何某的收购点院内,民警起获铅锭4000多公斤。涉嫌盗窃罪,邹某、孙某、殷某被刑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何某也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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