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公物拍卖企业设定门槛
6月份可确定名单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印发《关于申报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对申报市政府指定公物拍卖企业的标准、不能申请承担公物拍卖业务的企业等作了详细规定。据悉,经德州市财政局相关比对核查后,将于6月份公布德州市的政府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名单。
  “过去是由省政府委托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定公物拍卖企业,现在将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委托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德州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称。
  《通知》对申报公物拍卖企业的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申报市政府指定公物拍卖企业须具备四个条件:截至2014年底,设立时间达两年(含两年)以上;有与从事公物拍卖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注册拍卖师两名以上,财会、金融、法律、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2013年、2014两年每年拍卖成交额达到1亿元以上。
  并对不能申请承担公物拍卖业务的划出严格“红线”,企业拍卖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承担公物拍卖业务:主体资格不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企业条件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拍卖行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章程、拍卖师等重大事项变更不报告的;达不到上述公物拍卖企业申报标准的;其他不具备公物拍卖企业条件的情况。
  据悉,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将对拍卖企业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的情况进行对比核查,确定德州市指定的公物拍卖企业名单,并以正式文件分别通过网络传输和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各县市区启动 党风廉政巡查
  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王飞 杜国鑫)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日前,各县市区陆续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进一步强化对各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目前禹城、武城、临邑、德城等县市区已作出部署。
  据悉,4月7日德州市启动首批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此后各县市区作出相关部署。武城县印发《武城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在全县启动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巡查。组建5个监督巡查组和1个财务综合组,在每个单位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临邑、德城区、禹城也相继出台相关巡查工作办法、部署工作。4月17日禹城市召开动员会议,启动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成立4个巡查组,对该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统计局四个市直部门单位,巡查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下旬。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