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计生委将并入市卫计委
主要职责有18项,机关行政编制55名
2015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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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1日讯(记者 侯峰) 泰安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组建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泰安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原市卫生局的职责、原市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市卫计委,两个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市卫计委管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三定方案”),组建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泰安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在职能转变上,划入的职责共有7项,将原市卫生局的职责、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市卫计委,同时,还将承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省卫生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放的职能。此外,还将取消和下放职责4项,划出职责3项,加强的职责3项。
  新组建的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等18项职责。
  根据相应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设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药政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牌子)等14个职能科室。在人员编制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55名;配备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4名,市中医药管理局专职副局长1名(副县级),市保健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将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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