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监控录像记录租车人样貌
2015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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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建议 
  当出现车辆无法定位后,租赁公司在寻求帮助的问题上也有苦恼。“有的可以认定为诈骗,向公安报案,而有的证据不足,就只能按照合同纠纷处理。”张店金晶大道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说。
  “分辨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的一个关键标志是,承租人是否通过虚构身份等措施来骗租,倘若对方用的是真实身份证,并且按照合同缴纳押金和租金等,那么车辆无法追讨便很难定义为合同诈骗。”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说。
  如何才能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出租时多花费时间来确认租车人身份,明确其身份信息、住址信息等。”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说。
  “在办理手续时,也应当注意留下证据,比如利用监控录像,捕捉租车人的样貌。倘若发生案件,公安机关便可据此进行调查。”张店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一位民警建议。
  对行业从业者来说,他们也希望通过增强内部沟通,实现对骗子的共同预防。“比如这一家公司发生了汽车被骗走的事情,别的公司便不大容易知道,据我所知,淄博现在没有运作此事的机构。”张店潘南路一家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说,希望淄博能建立一个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实现行业内部的风险警示,促进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刘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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