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违建加油站市民被刑拘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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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民张正强及家人用封路行为,阻止并破坏中石化在焦石镇东泉村东泉五社蔡家坡处修建加油站,警方以张正强涉嫌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罪将其刑拘。据调查,被举报加油站建设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建立程序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刑侦支队谭政委告诉记者,他们刑拘张正强是两次接到中石化江汉油田涪陵项目部报案,张正强及家人阻挠、封路行为导致车辆无法加油,企业损失约500万元。警方依据刑法第276条,以涉嫌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罪刑拘了张正强。
  记者拿出了重庆市规划局监察执法总队给张正强的举报回复函,该回复函认定江汉油田所建加油站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且加油站选址的菜厂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属违法行为,今年3月12日,焦石镇政府责令江汉油田三日内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
  面对记者的疑问,谭政委说,中石化在焦石镇修建的撬装(移动式)加油站,是经过政府各级部门开会同意的,只需备案即可。但国家对危化品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没有备案制。
  对此,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政府的各种批文、批示和会议纪要,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准绳。如果政府的会议纪要把许可制度改为备案制,就违反了国家法律。这位负责人说,企业的违法经营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企业的违法经营所得,应当予以没收。从这个角度来说,警方立案不妥。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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