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所售药品夸大疗效被查
食药监局称,野广告或篡改内容欺骗消费者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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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贾晓雪
近日,记者从市中区工商部门了解到,有位消费者投诉称在枣庄瑞福祥大药房购买的药品,其广告内容违法,涉嫌虚假宣传,有夸大药品功效的嫌疑。随后工商部门对售卖该产品的人进行了处罚。
药效夸大宣传,卖药人被处罚
通过采访,记者找到了消费者所投诉的广告页,该广告页被做成小报类的样式,但是并没有刊号,甚至有错别字出现,广告上面大篇幅的介绍了关于男性前列腺的内容,而所宣传的治疗前列腺的药品为御仕臻龙。
2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中区龙头路瑞福祥大药房,经过了解得知,药店目前没有在售御仕臻龙,一位自称是该药店店长的女士告诉记者,这个药品卖了不到一个月,已经被工商部门查处,可以通过广告上预留的电话联系到一位姓白的人士。而记者试图询问该药品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时,对方则表示不清楚。
当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该广告宣传页上的电话,当记者以消费者的角色询问对方是否还有御氏臻龙产品时,对方在电话里说,该产品早就没有了,被查处了,属于广告违规,现已停售。
市中区工商局文化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消费者的举报电话,反映该广告所宣传的产品有夸大宣传的嫌疑,经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核查,对售卖该产品的人进行了处罚。
轻信小广告,容易上当受骗
记者仔细观察药品的广告宣传内容,始终没有提到该药品的生产批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和地址等相关内容。而广告案例中的人物称呼多为,老司机、老将军、李教授、老韩等并没有患者所在地区、真名实姓等信息,缺乏真实性。
其中,关于国药御仕臻龙的宣传内容中,有一段广告这样写道:“100%安全,100%中药制剂,不含任何化学成分......”等等。
由于广告上的夸大宣传,使得一些老年消费者往往轻易相信广告上的宣传内容,购买产品后,并没有广告上所写的预期效果,存在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的嫌疑。类似的小报类广告并不少见,对此,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不否定个别药品经营企业或生产厂家销售员擅自印制的小报类宣传广告,借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如声称“最佳”、“最新科技”、“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等,夸大疗效宣传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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