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
宣传版权保护引导著作权登记
2015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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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朱俊洁) “著作权登记能帮助著作权人明确版权归属,一旦发生侵权事件,还可作为著作权人主张自己权利的凭证。”近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著作权登记的重要性。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因乐而动,为乐维权”。淄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市文广新局根据国家版权局统一部署,印制了宣传牌、宣传海报和宣传单页,深入淄博火车站、汽车站、大中专院校、书刊市场、电脑城、图书零售店、音像制品销售点、文化市场、大型写字楼、各区县局办公地点、版权示范单位等重点区域宣传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开展著作权登记。
  据市文广新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开展著作权登记宣传活动就是为了强化全民版权保护意识,以便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造、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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