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却被扣押汽车合格证
临淄区消保委成功帮安徽男子要回合格证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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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刘晓) 3月25日,临淄区消保委接到安徽省安庆市的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电话,称自己于2月15日在淄博众智源汽车4S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4.28万元的家用汽车。4S店在交付汽车的时候并没有同时交付汽车合格证,而是以要“办相关手续”为由,承诺15日内给消费者邮寄合格证。
  提车后,安徽的王先生多次与众智源汽车4S店沟通索要合格证,4S店都以各种理由推拖,购车40日后还没有寄出。王先生第三次办理的临时牌照也将于4月5日到期,如果到期之前仍拿不到合格证,将面临无法落户的情况。面对这一情况,王先生非常着急,遂投诉至临淄区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临淄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与淄博众智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4S店的工作人员承诺于3月30日之前给消费者寄达。但是直到3月30日,消费者王先生来电称仍未收到合格证,并称4S店又提出将于4月7日给王先生寄出合格证。对于淄博众智源汽车4S店屡次失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临淄区消保委联合区电视台进行了曝光,最终4S店在3月30日下午给消费者寄出了合格证,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赠送价值1500元的汽车护理礼包一个。
  《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今年以来,临淄区消保委已收到针对淄博众智源汽车4S店扣压合格证的消费投诉两起,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家用汽车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汽车销售公司,针对扣压合格证的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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