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奇竟网购零件组装气枪
未料已构成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罪被判刑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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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2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李彬 高珊珊) 近日,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刑事案件。两被告人通过网络交易,非法买卖、组装枪支,起初只是觉得好奇、娱乐,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最终被判处刑罚。 
  2014年4月22日,张某通过朋友,并用其账号在网上购买了一支快排气枪零部件。卖家直接将该零部件寄给其朋友,张某朋友组装好一支后交给张某。王某系张某朋友,看到气枪后也想要一支,于是让张某帮忙购买一支自用。张某使用自己账号在手机淘宝上帮王某先后购买了两次气枪零部件,均直接寄给了王某。其中一支由王某自行组装,另一支由二人共同组装。经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该三支气枪均认定为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非法购买、组装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二支以上,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均衡,不宜区分主从犯,张某供述同案犯的犯罪事实,系如实供述,不构成立功。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罪行,均系初犯、偶犯,且购买枪支用于娱乐,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购买的枪支系帮助他人购买,并未牟取利益,对张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提醒,网络购物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购买,增强法律意识,莫让便利成为毒害自己的利器。张某和王某法制观念淡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不具有合法持枪资格而自制、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罪。依照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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