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3号线北段9月试运行
为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行为,轨道交通企业有望获授执法权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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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吕璐) 今年9月,地铁3号线北段将试运行。28日,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贾福宁在人大会议上做《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说明时介绍了地铁3号线的最新进度。
  28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贾福宁介绍,按照建设目标,今年9月3号线北段将进入试运行阶段。《条例(草案)》学习了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的立法和管理经验,主要从管理原则、体制与机制、规划与建设、运营管理、保护区和设施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贾福宁介绍,从实际情况看,轨道交通线路长、站点设施多、管理难度大,有关设施和保护区监管以及运营管理涉及多个执法部门,而轨道交通无论是设施保护,还是运营秩序维护,时效性都非常强,由于有关职能部门受编制和执法任务繁杂的制约,难以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不仅不利于正常秩序的维护,甚至带来安全隐患。目前,全国出台地方性法规的9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均通过地方性法规授予轨道交通企业部分执法权。因此,青岛有必要借鉴这一做法,赋予轨道交通建设经营管理单位行使一定的处罚权。为此,《条例(草案)》中提出了关于授予轨道交通企业执法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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