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差评”太多,注销资质!
青岛将整治物业管理市场,企业“污点”记入信用档案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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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蓝娜娜) 28日起,青岛将开展为期5个多月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违规单位依规查处,对检查中不达标的“优秀物业”摘牌,物业企业被罚“污点”同时记入信用档案,今后招投标将受到影响。
  据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将重点整治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与物业管理招标人等串通谋取中标,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还将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未按规定履行质保期内房屋保修义务,未按规定与专业经营单位办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手续等问题的开发企业。
  对检查出问题的企业,将移交相关部门依规查处。对于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第二年度的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注销资质或向上级资质审批部门提出降级等处分建议。
  据悉,青岛将逐步运行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物业企业被罚“污点”全部记入信用档案,今后招投标将受到影响;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为“第一责任人”;更新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提高物业企业准入门槛;通过明查暗访、信用调查、项目跟踪等方式,对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进行监管;严格资质复核,逐步清理无接管项目、超资质经营、项目管理不到位以及工作人员未能持证上岗的企业,对于复查仍不符合标准和有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按有关规定撤回或注销企业资质证书,对以往获得国优、省优、市优称号的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项目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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