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中途改项目掉进收费“陷阱”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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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贾文德 贾丽玉) 更改装修项目后,装修公司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加收设计费和管理费。日前,魏先生向李沧区工商局投诉,认为该收费不合理。经过调解,装修公司减半收取费用。工作人员提醒,装修前一定要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最好使用工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日前,市民魏先生选择了李沧区一家装修公司的装修“套餐”进行装修。随着装修的进行,魏先生对一些装修项目提出了修改和增加。谁知,装修公司就修改和增加的部分除收取了正常的施工和材料费以外,又向魏先生额外收取了10%的设计费和5%的管理费。
  魏先生认为该收费不合理,向李沧区工商局进行了投诉。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魏先生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选择装修“套餐”后,未就“套餐”外的装修项目收费情况进行详细约定,致使出现上述情况。最后,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最终装修公司向其减半收取了费用。
  执法人员提醒,装修时要让设计公司先出设计草图,尽可能在设计初期就将装修方案确定好。同时,要与装修公司签订该合同,合同可以选择青岛市工商局制定的《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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