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乡村医生开始发放生活补助
按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发20元,两千多人将受益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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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肥城4月28日讯(实习记者 明敬丽) 27日,肥城市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正式启动。对于符合条件的两千余位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4月25日,肥城市召开全市老年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据了解,此次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要求为肥城市户籍,必须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职业证明文件,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山东省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现户籍所在地与原职业所在地不一致但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申请。
  目前在岗的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离岗手续,之后即可按以上标准领取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向户口所在镇街申请,由户口所在镇街协调其原工作所在镇街,开展调查审核及公示工作。
  肥城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2014年的摸排工作,肥城现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乡村医生有两千余人。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余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按1年计算。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已超过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自2015年1月起开始享受生活补助;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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