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交警获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18名民警每天帮助游客超500次
2015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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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9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田治国) 29日下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单位等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榜上有名,这是继今年4月获得集体二等功之后的又一殊荣。记者了解到,景区交警守护者泰山景区的交通安保,日均服务游客次数超过500次。
  29日下午,山东省省委、省政府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国家、省两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及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单位等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景区大队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泰山景区交警大队田治国说,大队担负着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划内道路的交通管理及重大节日、大型集会活动和重要警卫目标的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大队全体人员全年节假日无休。“每逢节假日,大队人员全体上岗,中午饭要推迟一个多小时,饿了在路口轮流着随便吃几口盒饭。”田治国说,游客都纷纷给交警点赞。
  据了解,景区大队成立于2008年11月,现有民警18人,工勤6人,协勤36人。大队设红门、桃花峪、大津口3个勤务中队和大津口、红门2个交通管理服务站。主要辖区内有S243省道1条、城区环山路1条、盘山旅游专线公路4条,公路总里程74.6公里。
  根据景区大队统计,自成立以来日均帮助游客次数超过500次。2013年2月,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2014年1月,荣立市局集体三等功;2014年2月,被评为泰安市“百佳履职科室”;泰山景区交通管理服务站被泰安市公安局评为“美丽窗口”先进集体;2015年4月,大队被山东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先后有20余人次受市局、省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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