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或酒驾造成重大事故
一季度5名驾驶员终身禁驾
2015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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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肇事逃逸或酒驾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今年第一季度,潍坊有5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4月30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警方以后将定期公布终身禁驾名单,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4月30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郑建波公布了禁驾名单。这五人分别是:潘经福,男,驾龄5年,驾驶证档案编号:372900745839,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张伟,男,驾龄5年,驾驶证档案编号:370730179177,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孙希祥,男,驾龄3年,驾驶证编号:370730121791,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焦玉成,男,驾龄9年,驾驶证编号:370700685520,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王亮东,男,驾龄6年,驾驶证编号:370701142120,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对以上5名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3年至今,潍坊已有263人被终身禁驾。
        本报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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