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业主车辆被挡在小区外》追踪:
物业未与业委会签合同,无管理资质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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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6日讯(记者 董惠)4日,大陆盛景嘉园小区因车位问题惹争议,导致百余业主车辆被挡在小区外的事件经报道后,6日,部分业主又向本报反映,小区物业到现在为止仍拒绝跟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而不具备管理资质,更谈不上管理小区停车问题。
6日,小区多位业主告诉记者,小区因物业单方面贴出停车通知,部分业主车辆已经连续两天“有家不能回”。而让业主们难以接受的是,小区虽有正规的业主委员会,但物业直到现在仍然拒绝跟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而物业实质上并不具备管理小区的资格。不仅如此,对于地上停车位中部分也是占用公共用地,但物业私自将其划为停车位并对外出租也不合理。
针对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物业办了解到,对于若无停车位,市民车辆可否进小区的问题,目前潍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释疑中有说法称,为了更好的方便物业管理小区车辆,如果没有停车位,不能长时间在小区内停放车辆。但同时,公共用地也不能由物业划车位私自占用。同时,小区物业有责任与所在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迟迟未签,物业跟业委会可以协商或者根据业主需求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当与新物业签订合同后,原有物业应自动终止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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