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执法局局长袁炳臣接听市长热线
重拳整治露天烧烤、户外广告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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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执法局局长袁炳臣正在接听市长热线。   本报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吕言亮 摄
      6日上午,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袁炳臣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接听市民来电,就露天烧烤、噪音扰民、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等问题回答市民提问。 
严禁建筑施工夜间扰民
  有市民打进12345市长热线反映,他们所居住的小区附近有工地夜间施工,已经连续好几天了,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袁炳臣对此表示,为受理群众举报和办理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执法局成立了指挥调度中心作为专职机构,设置了2993456、2999000两部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要求,及时受理市长热线转办、12319、12369联办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投诉举报。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也是常见的噪声扰民行为之一,尤其是夏季反映这种情况比较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是指晚十点到次日早六点。)也就是说,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建筑施工。但也有例外,如抢险救灾工程等必须连续作业或者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也可以进行夜间施工,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向周边居民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严查占用公共空间经营行为
  在接听热线时,有市民反映,夏天来临,露天烧烤也逐渐冒头,一些烧烤店一开始营业时都把炉子设在室内,但有时候到了晚上10点钟左右,就把烤炉搬了出来。 
  袁炳臣对此表示,进入四月份以来,市执法局制定了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在新四环路以内区域取缔一切露天烧烤店,取消所有烧烤牌匾。业主经营烧烤必须在室内进行并符合以下标准:烧烤炉具必须固定在室内,不允许存在移动烧烤炉具;室内必须有足够经营空间,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应被取缔的烧烤店;室内安装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严查在沿街门店人行道和公共空间摆放桌椅进行违法经营的行为。严查私拉围墙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桌椅进行违法经营的行为。 
  另外,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启动了海源路烧烤城,所有被取缔的烧烤店及不具备条件的烧烤店可以优先考虑到烧烤城领证规范经营。对不符合要求且顶风经营的露天烧烤经营户,将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区露天烧烤食品的,可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饭店油烟污染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聊城的临街建筑大多是商业住宅楼模式,即一楼或二楼为商业用房,以上为住宅用房,如果商户在一二楼从事饮食服务业经营,不安装油烟排放设备,既对大气造成污染,又会影响上层居民的正常生活。按照规定,市城区内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市城区内餐饮单位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规范性排气烟道;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要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的餐饮,将依法取缔。 
大型户外广告将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
  有市民反映,流动商贩是很多城市难以避免的,在聊城也有一些动商贩占道经营,他们多盘踞在各个小区门口,在方便市民的同时对市民出行也有一定的影响。 
  袁炳臣表示,流动商贩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制造了大量生活垃圾,破坏了城市卫生环境,给市容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同时,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破坏了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挤、阻塞,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市执法局以集中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为重点,开展了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取缔马路市场65处,清理店外、占道经营7万余处(次),城区违规经营得到基本遏制;重点治理了学校周边环境,采取疏导、劝说、盯守结合等方式,查扣学校周边落地灯箱3000余块,清理流动摊点2000余处(次),店外经营1500余处,噪声扰民300多起。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在清理流动摊贩的同时,还在城区设置了便民市场和便民摊点群,去年执法局筹划建设了卫育北路、站前街、聊堤口、鲁化北路等12处便民市场,占地面积90余亩,可容纳摊位2000余个。新建阿尔卡迪亚、新纺街等19个摊点疏导安置点,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安置摊位1100余个,规定经营时段,有效治理了周边占道经营,缓解了交通压力。 
  下一步,执法局将继续在城区设置便民市场,依据市规划局农贸超市规划图,制定便民市场设置程序,建立便民市场建设经营准入制度,三年内完成30处便民市场的投入使用;两年内因地制宜设置20处便民利民的特色早夜市、季节性摊点和节假日经营区。

疏堵结合整治摊贩占道经营
  有市民反映,城区新四环路有部分大型户外广告牌,有些广告牌设置不是很合理,眼下执法局正在清理户外广告,这些户外广告清理后将如何处理? 
  袁炳臣表示,其实早在2013年,执法局就整治过大型户外广告牌,这些广告牌多集中在新四环路上,当年一共清理了2730块大中型户外广告,这两年户外广告又有反弹的迹象。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是指未经规划部门的批准,并不是地域、使用权部门单位的批准,除了规划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批准外,其他部门和单位是无权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 
  今年3月份开始,执法局开展了“春雷一号”行动,对新四环路上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摸排,新四环共有大型户外广告73块,目前已经拆除了30块。剩余的广告牌都是经过公路、市政、广告协会审批的,眼下执法局正督促这些部分清理他们所审批的户外广告。 
  下一步,将由规划部门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户外广告,同时提升户外广告的档次,上一些高档的户外广告,还要对这些户外广告加强管理,对于带有LED光源的户外广告一定不能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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