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国际小区部分住户被停水
新物业公司:欠之前物业公司的费用先补齐,律师:新老公司需先有债权转让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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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6日讯(记者 赵兴超) 5日,志高国际小区物业公司停了部分业主家中自来水,业主们到物业中心提出质疑。物业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经营受损。业主称,小区天然气、配套设施、个人财产安全等存在问题,所以不交物业费以此施加压力。  5日,志高国际小区部分住户家中忽然停水,有住户到小区鸿瑞物业公司询问,被要求补缴物业费,否则不能送水。6日上午,还有几位业主正在与物业工作人员大吵。业主称,他们并非不想交物业费,前任物业公司许多事情没有处理,包括小区个别楼还没送上天然气、有的楼房出现质量问题、配套设置也缺乏维护等。业主刘先生说,前任志高物业负责小区时,他因为连丢了两辆电动车,物业也没有积极配合解决,他才一直没有交物业费。“新的物业公司刚进入小区,3月份开始通知收今年的物业费,还要求我补交2013年和2014年的物业费,物业不解决以前的问题不该和我们收费。”刘先生说。
  业主称,之前的物业公司在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及小区安保等方面有过问题,部分业主拖欠了两年甚至三年的物业费。有的业主在装修时交过两三千元装修押金,物业走时也没有拿回。部分业主和前物业的矛盾突出,在新物业公司入驻收取物业费时,有的业主把矛头又转向了新物业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区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有一些业主已经达成统一,新物业不能解决前任物业留下的问题,他们不会交物业费。
  6日上午,小区物业一位客服人员称,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有的业主不缴纳费用,物业还要拿出其他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倒贴钱,对物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为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买单,也是不公平的。对于遗留的这些问题,客服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领导暂时不在公司,等领导回公司后再作答复。截止发稿时,记者未接到物业公司回复。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表示:原物业公司与业主有合同关系,如果后来的物业公司和原物业公司有债券转让关系并对债务人进行了通知,才可以向业主收取前物业公司所在时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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