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庆阳光花园小区门口张贴的收费单。 本报记者 梁越 摄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梁越) 近日,家住三庆阳光花园小区的赵先生打来本报“有事您说”热线称,小区近日要重新安装监控设备,可需要住户缴纳费用。济阳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设备若在保修期内费用由开发商负责,若超出则在业主委员会通过后由住户进行缴纳。
“我们小区单元门前贴有一张安装监控设备收费单,让每户缴纳80.8元。”家住三庆阳光花园小区的赵先生打来电话称,邻居们均认为小区安保工作应属于小区物业,该笔费用不应由业主进行缴纳。
13日上午,记者来到三庆阳光花园小区,发现小区内监控已被破坏,“我们小区建成10年了,好几年前这些监控就被破坏了。”居民李女士称。
“我们家的两辆电动车前几年丢失,到现在还没找到呢。本单元其他住户的车辆也经常发生刮擦事件,却找不到破坏者。”居民张女士称,为减少本单元住户财产上的损失,居民进行自行安装了监控。
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称,本小区最初建成时仅有小区西侧有摄像头,监控费用由开发商进行缴纳。“时间长了,摄像头都坏了。为确保小区安全居住环境,去年6月份业主委员会则商议重装摄像头,这次涉及小区东侧和西侧。”
安装数量也有所改变,本次打算安装25个摄像头,每个达1700余元,总预算费用达2万余元。“小区监控是为大家服务,整个小区350户居民全部缴纳,监控才能安装好。如果一部分业主不同意,则无法安装。”
济阳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监控设备若在保修期内,费用由开发商负责,若超出期限则要动用维修基金。由于该小区建设时间较早,并未有维修基金,且设备已超出年限,重装费用应经过业主委员会通过后由住户进行缴纳。
“居民尽管每月缴纳物业费,但这笔费用仅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物业人员的工资以及保险,重新安装设备则不在物业费范畴内。”济阳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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