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街道摸底困难家庭失能老人
社区失能老人将获补贴
2015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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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许建立 通讯员 贺斐斐) 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的“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的要求,解放路街道自5月6日起在辖区内开展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摸底工作。
  据了解,此次摸底的对象是失能老年人,具体条件为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老年人。同时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并同时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也是此次摸底对象。
  据悉,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会享受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此项补贴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可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低保金、五保金一并发放,也可单独为失能老年人办理银行卡,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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