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应保护个性
2015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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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勇:随着时代的文明与进步,我们所生活的社会已经进入了文化与意识多元化的时期,追求个性,张扬个性,发展个性,成为了现代化社会的标志。
  名字就是一个人的社会符号而已,虽然其拥有着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具有特定性和不可取代性,但是政府部门决不能将个人的名字规制在一个完全不能突破的旧框框里。户籍管理工作规范不规范,不是由名字来决定的,关键是管理者自身的问题。职能部门为了自己工作起来简便易行,将自己认为繁琐的名字视之为洪水猛兽,其实是一种公权力的傲慢。
  如今,像“屌丝”、“撕逼“这样恶俗的语言都能被公众接受,而且大行其道,为什么一个“北雁云依”就不能被认可?起名字非要随母姓或者随父姓等等限制条件,应该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弘扬个性、保护个性,才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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