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邹城试点“先行赔付”,消费者索赔不用再找供货商
买到问题产品,商场先给赔偿
2015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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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企业墙上悬挂的“先行赔付”制度流程。
     文/图 本报记者 高雯 通讯员 吴茂贤 王凯

  在商场买到问题商品,找谁讨说法?商场推给供货商,供货商迟迟不露头,不少消费者经历过这样互相推诿、遥遥无期的索赔之路。日前,汶上县、邹城市工商部门先后探索试点“先行赔付”制度,与大型商贸企业签订责任书、设立赔付资金,消费者买到问题产品时,商场第一时间先行赔偿,再由商场与供货商对接追偿。
买了问题香油 商场当场十倍赔偿
  15日上午,家住汶上县城郊的张先生,拿着一瓶香油气冲冲来到汶上联民广场,称自己买的香油里面有黑虫。“刚买的香油,用了几天发现里面有个黑色的虫子。”张先生愤慨地说,一周前他在商场的现磨香油专区,花20元钱买了瓶包装好的香油,因为用得次数少,所以一周了才发现里面竟有黑虫。
  客服部工作人员接过香油仔细查看,里面确有黑色异物,但并不能确定是否是黑虫。未等香油供应商出面“扯皮”,率先施行了“先行赔付”制度的汶上联民广场,便先动用赔付资金当场为张先生退货并予以十倍赔偿。解决了张先生的诉求,商场再与供货商对接追偿。
  买了一周的产品出现问题,只几十分钟就给退货还得到了赔偿,这让张先生都很意外。“还以为香油的供货商会谎称这是生产杂质,或者推脱责任说时间长了不给退。”已经做好“口水战”准备的张先生,没想到压根儿没用跟供货商交涉,商场这么利索给退了货,还给了赔偿。
  “如果是以前,张先生得直接跟供应商联系,免不了一趟趟来回跑,若供应商推脱责任,还会加剧消费纠纷、增加消费投诉。”汶上县工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说,为了缩短消费纠纷解决时间,他们与大型商贸企业签订“先行赔付”责任状,要求企业成立专项赔付资金,在全市率先试行“先行赔付”制度,汶上联民广场便是其中一家试点企业。
设立赔付专项基金 发现问题立刻赔偿
  16日,记者走访汶上县的试点企业发现,商企显眼的墙壁上均悬挂着“先行赔付”制度责任书、赔付流程以及适用该制度的商品类目。
  “根据商企性质不同,商场各自拟定了适用‘先行赔付’制度的单品详单,并设立了不同金额的赔付专项基金交由第三方监管。”汶上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一旦消费者利益受损,商场将第一时间利用基金赔付消费者,让消费者不用再跟供货商来回交涉。
  “先行赔付”制度何时全市推行?会否只是流于形式?济宁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说,除了正在试点的汶上县外,邹城市工商局也在引导当地大型商贸企业,制定严密的“先行赔付”流程,成立专项赔付资金,逐步试点运行。
  “‘赔偿先付制’适用于供应商故意拖延处理、无理拒绝赔付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网购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再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该负责人介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认定、赔付流程的履行、与供应商的追偿等诸多争议环节,通过县域试点完善后,将逐步向全市商贸企业推行。力争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不出市场,让消费的诉求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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