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YES”应用型人才培养
2015年05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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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政法学院制定“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战略,把内涵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走具有山政风格的特色兴校之路,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稳步提升。近日,本刊记者对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玉福进行了专访。
本报:请介绍一下山东政法学院的办学定位。
李玉福:学校实施“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法学学科为龙头,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本报:山政如何围绕办学定位来培育办学特色?
李玉福:学校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培育办学特色。
形成“YES”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Y”是指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目标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下面的一竖,是学生做人的根基,代表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等基本素质,上面的分叉代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两个核心--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Y”整体表示学校要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应用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E”是指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其中的三横代表学校的三个育人平台--理论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平台、素质拓展平台,一竖代表学校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保障了三个平台的良性互动,“E”右边开放代表学校的开放办学,把社会资源纳入到学校人才培养平台中来。“S”是指学校的四种人才培养的模式,包括分类培养、复合培养、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学校根据学生的成长采取不同的培养模式进行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学校“YES”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方式、人才培养质量构成的完整体系。
开放办学合作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校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把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市场需要有机结合,引导青年学生知行合一,与社会广泛合作,开放办学。合作举办专业,与省监狱管理局合作共建监狱学专业,与济南华恒兴公司合作共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进行订单式和联合培养。合作培养人才,各专业成立校外专家顾问委员会,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中,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论证,进行调研。邀请行业人员通过授课、论文指导、实习见习指导、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参与人才培养。合作开展研究,与省委政法委合作开展社会稳定研究,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挂靠学校,设立司法研究院与省法院合作开展司法制度研究,设立司法会计研究所与济南市检察院合作开展司法会计研究。共建教学资源,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和研究机构近200个,其中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合作培训教师,与实务部门互派互聘人员,积极参与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等项目的相互挂职锻炼。合作开展就业。举办专场招聘会,2012-2014年共计300余场,监狱学专业针对当年不能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设置“学士后流动站”,由省监狱管理局以合同制聘任形式全部安置,实现100%就业。
本报:请介绍一下山政的学科与专业建设情况。
李玉福:围绕学科与专业建设,我们主要做了两件事。
一是学科专业定位。突出特色,重点扶持,做大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逐步形成法学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逐步构建起“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专业体系。
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法治文化底蕴深厚,法律气息浓厚,对专业发展、制度建设、行为养成、学校精神均产生深刻影响,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是省属高校中首个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的专业。另有两个重要的法学学科支撑平台: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自2012年起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校主办的《政法论丛》2013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
二是合理进行专业布局。学校按照“系统筹划、重点建设、突出实践、保证质量”的理念培育品牌特色专业。立足专业办学基础,结合专业整体布局,“先核心、后两翼”分阶段进行重点建设,法学专业先后被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在突出法学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强调其他专业与法结合,彰显融法特色。重视法学学科对其他专业的有效支撑。
加大专业投入,强化实践教学,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建立了一批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特色专业。现有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占招生本科专业的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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