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资料
2015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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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暂住证或居住证:派出所办理的证件;
  ●3.居租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社区、居委会开具在槐荫居住的证明(含租赁合同);
  ●4.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或完税证明;
  ●5.外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录取后再回原籍开具;
  ●6.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接种证。
  以上证件除接种证外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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