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群众丢钱包细心民警找失主
2015年05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18日讯(通讯员 谭曙光 张善敏 记者 王泽云) 13日,博兴县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民警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多方查找,及时将热心群众捡到的钱包归还失主,避免了失主的经济损失,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5月13日下午4时许,博兴县曹王镇某村王某来到博兴县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报案称:12日上午,在淄博到天津的客车上捡到一个女士手提包,内有现金、银行卡等,一直未见有人寻找,只好找民警帮忙寻找失主。王某将捡到的手提包交到民警手中,民警打开手提包发现,内有身份证1张、现金200余元、银行卡3张及票据等物品。民警对王某拾金不昧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赞扬。
考虑到失主因丢失钱物一定万分焦急,民警即刻开始寻找失主。根据钱包内的身份证信息,民警搜索到了失主张女士(女,45岁,淄博市高青县)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遗憾的是失主张女士已经更换联系方式,民警进而辗转与张女士的丈夫取得了联系。
5月13上午8时许,张女士赶到湖滨派出所,民警当场清点了包内财物,确认没有财物丢失后,将手提包物归原主。张女士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手提包后欣喜不已,并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达了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