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的押金
什么时候能拿回来?
2015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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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王美玲,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各类民事案件和非诉业务及刑事辩护。
  
  【读者咨询】 我是轿车车主,将骑电动车的人撞伤,我负主要责任。为了能将轿车提出来,我向交警交了2万元的押金。我什么时候能将押金要回来?能全部要回来吗?
  【律师答疑】 本案中,若对方的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仍需要你自己承担的部分超过了2万元,押金就不能要回来,而且需要你再赔偿不足部分;若未超过2万元,在赔偿后可以要回剩余部分押金。
  根据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目前我国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为122000元,若对方花费超过此数,超过部分需要你和对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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