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中院推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举措
莱芜有了“消费维护巡回法庭”
2015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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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程凌润) 记者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莱芜将在各区法院设立“消费维护巡回法庭”,负责辖区内消费维权审判工作。
  目前,经莱芜市中级人民中院与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莱芜市消费者协会协商,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消费纠纷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各区法院设立“消费维护巡回法庭”,负责辖区内消费维权审判工作。
  意见规定,消费者投诉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邀请巡回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立的案件,可由当事人申请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消费者直接起诉的案件,巡回法庭可委托(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先行调解。
  据介绍,《关于做好消费纠纷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制订是全市法院贯彻《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这为全市法院推进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新思路,将有利地推进全市消费维权水平,实现解决消费纠纷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也为全市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积累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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