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车祸花掉6万多元
公司逼员工家属签不补偿协议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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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发宁
家住老城区的潘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在今年1月出了个车祸,车祸是在上班路上发生的,前后花费了六万多元。后来潘女士找到自己所在公司想要些补偿时,却遭到公司的拒绝,并且还让潘女士家人签订一份不准向公司提出任何要求的协议,不签字就不承认潘女士是其公司员工。
近日,记者在潘女士家门口见到了还坐在轮椅上的潘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今年1月5日,在山东路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撞了。这次车祸造成潘女士的双腿粉碎性骨折,眼部也有创伤,两颗牙齿也已经磕断,到现在说话还不是很清楚。后来交警部门把撞倒潘女士的司机找到,并判定司机付主要责任。
出车祸后,家庭条件一般的潘女士花掉了6万多元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借的亲戚的。对此,潘女士丈夫认为,妻子是上班途中遇到的车祸,所以她的单位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公司的人在出事三天的时候,去看了看我对象。一开始我没和他们谈什么,隔了几天我去我对象的公司,求助他们能不能给予帮助,生活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潘女士丈夫说,妻子所在的公司一开始说可以从精神上给些补助,让他先回去等着。
潘女士丈夫告诉记者,到了第二天,该物业公司竟然让潘女士的丈夫签一份协议,内容是不准潘女士自主向单位提出任何要求,不然就不承认潘女士是其公司员工。
“这个协议顶上写着,我对象不能自主向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潘女士丈夫说,看完这个协议内容后,他拒绝签字。
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去年正月初九去的这个物业公司,去了以后也没签合同,交了两张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就办理了工资卡。
随后,记者跟随潘女士丈夫一起来到该物业公司,但是办公室大门紧锁,随后潘女士家人拨通了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女士的电话,并表示将起诉该物业公司。得知潘女士家人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梁律师,梁律师根据潘女士的情况说,以她目前这种情况,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非主要责任是可以认定成工伤的。“一个是单位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另外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给她交社保,是由社保这块来支付。”梁律师说,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是由单位来支付工伤补偿这一块,医疗费这一块如果认定工伤的话应该单位承担,伤残部分是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的。但只要证实是劳动关系,像潘女士这种如果通过工资打卡,应该是可以鉴定正式是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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