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新标准实施
各区县排污改造开工率达100%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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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刘晓) 20日,市环保局发布4月份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企业信息开工率情况,各区县开工率均达到100%。其中,淄川区公开企业数最多,占比达到118.73%。
近日,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了解,4月份淄博各区县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企业信息开工数分别为(由多到少排列):淄川区450家、周村区123家、博山区117家、张店区121家、临淄区85家、桓台县58家、沂源县43家、高新区37家、文昌湖37家、高青县33家,排污改造开工率均达到或超过100%。
13日,省环保厅发布4月17地市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其中,淄博公布1101家工业企业排污及执行情况。在这一千余家企业当中,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不同程度的排放超标情况,2家企业被直接关停,其他相关涉事企业也作出限产、部分项目停产、拆除、改用天然气等措施。
据介绍,从去年3月份开始,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局要列出辖区内执行新标准的企业清单。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不超过3个月的限产治理,仍不达标的坚决停产。同时,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日均浓度和粉尘超标2倍以上的污染源纳入“超标即应急”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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