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保全,她却报警阻拦
女子经多次劝阻无果被司法拘留七天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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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张焜 丛书莹)因阻拦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保全财产,女子刘某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七天的处罚。21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该院首次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比较少见。
  今年5月18日上午,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法警与人民陪审员一行10多人来到位于健康街北、该新区北冯村附近的一处出租工厂内,对该工厂内的生产原材料等财物采取保全措施。正当保全工作进行时,一名女子突然带着110出警民警出现在了现场。
  110民警称接到报警来看看,法院工作人员遂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件,民警一看遂要求该女子签字确认法院执行公务,但该女子拒绝签字,一直叫喊着法院工作人员“违法”,并开始阻拦法院对工厂内的原材料等进行保全。
  这名女子姓刘,正是法院保全措施涉及案件中的被告。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因公公司股权纠纷,2014年11月底,刘某夫妇被市民赵某告上法院,赵某要求法院对刘某夫妇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缴纳了担保金。该案在审理初期,工厂内的原材料等被双方锁在了工厂内一直没有动用。直到一审做出了对刘某夫妇不利的判决。
  今年5月初判决下达后不久,赵某向法院反映,刘某夫妇擅自打开了双方加锁的工厂大门,使用赵某存在里面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出的产品拉走。为此,双方已经开始发生了肢体接触。
  为了防止发生更大的肢体冲突、保障赵某的合法权益,法院应赵某财产保全的申请,决定对工厂内的原材料等进行保全。
  “我们在决定保全这些原材料前,曾多次通知刘某夫妇配合执法,但对方一直不配合。”高新法院工作人员说,直到5月18日,法院决定强制采取措施时,刘某突然出现,还拨打110阻拦法院执法。
  在保全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刘某配合执法,但她仍一直进行阻拦,执法人员遂当场决定对刘某进行司法拘留。
  21日,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高新法院审判委员会综合相关证据研究决定、报院长批准,刘某最终被司法拘留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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