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楼俩楼号,这可咋落户
单位:已与派出所协商好,出个证明即可
2015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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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牌上标注的是二号楼。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蓝牌标注是3号楼。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石诗语) 近日,家住市中区八里洼路19号的市民刘先生,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由于一栋楼上有两个楼牌号,导致房产证上的住址与派出所登记的住址不一致,落户遇到麻烦。
  22日,记者来到市中区八里洼路19号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宿舍,发现这里有五栋住宅楼。刘先生所住的楼一侧有一块竣工时的石牌,上面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信息,标明这里是东八里洼二号宿舍楼,和刘先生家房产证上的楼号一致。但是在这个石牌的上方,却有一个蓝色的牌子,写着“3号楼”,玉函派出所登记的楼号与蓝色牌子登记的号码一致。“就因为房产证上的楼号和派出所登记的不一样,落户的时候遇到麻烦了。”刘先生说。
  为什么一栋楼有两个不同的楼号呢?东八里洼住宅楼的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邓先生进行了解释:“石碑上刻的牌号,是按照每栋楼的竣工时间来排序的,这五栋楼中间的几栋楼是最早盖起来的,后来,又分别在这几栋楼前后各盖了一栋。等到派出所登记的时候,又是按照从里到外的顺序重新排了序的,所以就产生了两个楼牌号。”
  记者看到,最早的一栋楼是1992年竣工的,石碑楼牌号上写的是“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东八里洼住宅楼”,其位置处于五栋楼从里向外数的第二栋,因此,蓝色的被登记楼牌号上写的是“2号楼”。刘先生住的楼是1996年竣工的,在这五栋楼里是第二个建成,因此石碑刻的号牌是“东八里洼二号宿舍楼”,由于其位置是从里往外数的第三栋,因而,在蓝色被登记号牌上写着“3号楼”。
  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落户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找单位开了证明,玉函派出所已经受理,现在正在经由分局处理,户口能否落下还不确定,以后孩子上学不知道会不会更麻烦。”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房产科的冯科长说:“派出所也了解我们这个情况,单位已经与派出所协商好了,需要落户的时候来单位开个证明,证明两个楼牌号是同一栋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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