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公布重大危险源名录
2015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贺莹莹) 24日,记者在德州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即日起,全市实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上报制度。同时,公布了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名录,未如期上报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月度管控情况或上报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施工。
  根据通知要求,各监理、施工单位须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时一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检查,每月上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本企业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汇总上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工程总承包单位还须在施工现场入口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